【起点新闻】民商法学院郝佳: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 2024年04月18日
  • 民商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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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就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对于假离婚、直播打赏、房屋归属等热点问题都有了明确的处理意见。我校民商法学院副教授郝佳对此话题进行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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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上午,新闻传播学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会后,学院各党支部第一时间召开党员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传达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就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深入交流学习心得体会。 大家表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认真全面贯彻校党委的安排部署,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重要意义,全面准确理解丰富内涵,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坚持“深学”,在学深学透上下功夫,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努力做到先学一步、深悟一层;要坚持“真悟”,在悟真悟实上下功夫,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要位置,把依规依纪依法办事作为重要准绳,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不断增强担当意识,提升履职能力,树立党员干部良好形象;要坚持“活用”,在用活用好上下功夫,把纪律作为“心中的戒尺”,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真正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四纪合一。 新闻传播学院各党支部将抓住学习目标和重点,以自学、领学、研学等多种形式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推动学习入脑入心。同时,制定支部具体学习方案,形成遵纪执纪的制度和文化,营造全院师生知红线、明底线、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供稿:新闻传播学院 撰稿:张莉卓 审核:刘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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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闻传播学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

    4月15日上午,新闻传播学院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暨党纪学习教育启动部署会,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有关要求,部署学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学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党委委员及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有关会议精神,就学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动员安排。 会议要求,要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有机衔接,与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重要讲话精神和历次来陕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与做好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两手抓、两促进,使党纪学习教育措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使党纪学习教育成效切实转化为学院高质量发展成果。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党的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强化组织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务求学习教育取得实效。要着重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组织全院党员师生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准确掌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以自学、领学、研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入脑入心。针对领导干部、普通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不同群体特点,开展靶向教育培训,增强学习实效。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注重统筹兼顾和宣传引导,认真落实各项工作。各党支部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既要做好“规定动作”,更要做好“自选动作”。三是形成遵纪执纪的制度和文化。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对照党规党纪、法律法规,梳理学院日常工作机制、规章制度和日常管理中存在的缺项漏项,结合学院实际完善制度建设,引导全院师生知红线、明底线,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供稿:新闻传播学院 撰稿:张莉卓 审核:刘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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